“代理退保”,一門新生意。
“我們可以幫助退保費的70%-80%,但要先收1300元左右的費用。”6月15日,一位自稱能夠辦理“代理退保”業務的人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是一份為子女投保的年金險保單。
通常而言,保單退保退的是“現價價值”。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人為履行契約責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于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要求解約或退保時,保險人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后的余額退還給被保險人,這部分余額即解約金,就是退保時保單所具有的現金價值。
以上述保單為例,按照保單利益演示,若主險部分年交保費5萬元,已交5年,累計保費25萬元,(當年末)現金價值是13.9612萬元。但按上述辦理“代理退保”業務人員的介紹,可退保費高達17.5萬-20萬元,即便加上1300元的“手續費”,顯然也是后者劃算。
不過,這位辦理“代理退保”業務的人員并未詳細地詢問保單和相關信息。而記者在另一處咨詢時,對方則要求詳細填寫保單和相關信息,以此評估所需費用和退保金額。
面對“代理退保”,一些有意退保的人便動了心,但卻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代理退保”計中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一些個人或社會團體打著“代理退保”的旗號,通過網絡平臺、短信等方式發布“可辦理全額退保”信息,讓消費者委托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手續費,主要涉及傳統壽險、健康險等人身保險產品。
陳先生便是“入坑”的消費者之一。今年1月,陳先生由于短期資金出現困難,便與辦理“代理退保”業務的人員取得了聯系。對方收取了陳先生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保單等原件或復印件,承諾可以7天成功辦理100%退保,另外需要先繳納保證金1000元和材料費100元,事成之后再收取退費金額的30%作為服務費用。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將所有資料郵寄給對方后,對后續操作一概不知。期間,他曾多次詢問退保進展,對方以春節、疫情、開工后工作量大等各種理由拖延。4月,當陳先生再和對方聯系時,已經聯系不上。
于是,陳先生找到保險公司了解情況。原來,保險公司已經收到了一份以陳先生名義寫的業務員違規投訴信,但由于屬于無理投訴已被保險公司以及主管部門駁回,只是陳先生一直不知情。
不僅是“空歡喜”,還有可能是“連環計”。某保險公司個險業務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一些打著“代理退保”旗號的個人或社會團體,不僅退保前要求消費者支付手續費或繳納定金,退保后還誘導消費者“退舊投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或其他公司保險產品以賺取傭金。
2019年,北京銀保監局接到23家轄內保險公司反映第三方理財公司假借保險公司名義,以“紅利升級”“利息補償”等名義邀約客戶退保,并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的情況,涉及34家第三方理財公司;接到31件反映保險營銷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舉報案件,占保險類舉報案件的22.3%。
更有甚者,部分組織還利用其掌握的消費者身份證、銀行卡等信息,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甚至有不法團伙誘導消費者參與非法集資;有的組織還從事信用卡套現、小額貸款業務,等等。
這一現象已經延伸到信用保證保險領域。一位財險公司相關人士表示,一方面,受疫情影響,一些存量客戶還款、支付保費壓力加大,可能考慮選擇一些“特殊方式”緩解債務及保費壓力;另一方面,很多貸款中介機構的業務越來越難做,于是轉型做起了職業投訴、代理投訴業務,幫助客戶退息、退保、退費,以獲取利益。
揭秘“代理退保”產業鏈
“代理退保”已經形成了一條較為完整的產業鏈條。首先,這些個人或組織利用網絡平臺、短信等方式發布代辦“全額退保”業務信息。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會拉攏保險公司在職或離職的營銷員提供“客源”,或直接前往保險公司營業場所“開拓”業務。
在獲得“客源”后,鼓動消費者與其簽署所謂的《保險咨詢服務協議書》,收取保證金,要求消費者提供實名制電話號碼、銀行卡及身份證等信息。
然后,撰寫格式化舉報、投訴信函寄給監管部門,或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熱線,要求全額退保;并持續投訴,給監管部門施加壓力,倒逼保險公司辦理全額退保。
若保險公司迫于監管和投訴壓力,滿足其投訴訴求,即以“成功案例”迅速轉發,擴大宣傳,進而招攬更多“新業務”。
保險公司將資金打到消費者賬上,就要求消費者支付手續費,若客戶反悔即派人“催收”。
某保險公司客服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起初,由于所涉及的保單量不大,保險公司只是將其作為個案處理,后來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2019年8月,廣東銀保監局以監管的名義發出風險提示,隨后河南、四川、遼寧、河北、北京、湖南、廈門等地銀保監局分別發出提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及各地保險行業協會也陸續發布了提示,銀保監會消保局也發布了提示。2019年9月,銀保監會向人身險公司下發《關于報送惡意投訴相關信息的函》,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報送相關案例和數據。
近期,湖北、浙江、黑龍江等地銀保監局再次發出風險提示。其中,大連銀保監局表示,為遏制轄區“黑色產業鏈”幕后操縱的“黑產”投訴爆發式增長態勢,大連銀保監局專門向市政府匯報銀行業保險業“黑產”投訴情況,分管副市長對打擊“黑產”投訴工作給予批示,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共同研究聯合工作舉措,打擊“黑產”惡意投訴。
另外,西南某地13家保險公司聯名致信當地金融監督管理局,舉報當地一家企業咨詢管理公司從事“惡意代理退保業務”。
一些保險業人士建議,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保險行業惡意退保的管控。制度方面,應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對職業“代理退保”并以此牟利的個人和團體進行明確約束和規范;政策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多方調解機制,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維權途徑;監管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此類產業鏈及團伙;對正常保險投訴和惡意代理投訴按照科學標準加以區分,經核查確為惡意代理投訴的,應從投訴考核指標中予以扣除,以堵塞代理投訴牟利的政策漏洞,保護保險公司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保險公司反思銷售誤導
“代理退保”令保險公司倍感頭痛。
某保險公司負責人對記者指出,所謂的“全額退保”,本身是基于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了解不充分,對保險功能和風險定價等多方面的不了解,更有甚者是有的個人和代理打著監管和保險公司的名義,對消費者進行欺騙性引導,造成消費者原本在保險保障下的全方位保障,變成了零保障的風險敞口。
今年2月,高先生的太太因患乳腺癌住院治療,高額的醫療費用使二人倍感壓力。高先生想起一年前他太太曾投保過一份保單,但打電話咨詢保險公司時才了解到這份保單已經退保。原來,高先生的太太此前通過“代理退保”組織辦理了退保。
但“代理退保”快速增長的背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保險公司銷售誤導的頑疾。
例如,一些保險營銷員在銷售時隱瞞、夸大保險產品信息,一段時間后消費者“后悔”投保,但正常退保又不甘心只拿到“現金價值”,自己解決效果不佳,于是找到辦理“代理退保”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據了解,由于監管部門實施的保險公司服務評價指標中的投訴率主要指監管投訴,各保險公司更關注監管投訴,監管投訴客戶與司內投訴客戶相比,往往能得到更及時、更妥善的處理。
還有“自保件”現象也值得關注。所謂自保件是指保險營銷員以自己或直系親屬為被保險人投保的保單,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為了應付公司考核。一位原保險營銷員告訴記者,他加入保險公司后,在團隊負責人的鼓動下,為了業績自購保單,現在已經脫離團隊,所以想要退保。
2019年,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93719件,同比增長5.95%。其中,保險合同糾紛投訴88745件,同比增長2.61%,占投訴總量的94.69%;涉嫌違法違規投訴4974件,同比增長153.39%,占投訴總量的5.31%。
對此,銀保監會消保局提醒,消費者如果對保險產品有疑問或相關服務需求,可以直接通過保險公司公布的官方維權熱線或服務渠道反映訴求;也可以通過撥打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等方式,向監管部門反映。
標簽: 代理退保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