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不審慎造成違法違規事實 興業銀行大連分行被罰50萬元

來源:千龍新聞網時間:2019-03-28 11:24:05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大連監管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大銀保監罰決字〔2019〕34號、35號、36號)。

決定書顯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曹忠山,該分行存在授信不審慎造成信用風險暴露的違法違規事實。

大連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罰款人民幣5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3月19日。

標簽:

責任編輯:FD31
上一篇:易到被曝出大規模裁員 28億負債為控股方墊資
下一篇:ST長油在上交所重新上市 徐翔家族或浮盈超5500萬元

精彩圖集(熱圖)

熱點圖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國

  • 信用信息
  •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 網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