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違規賣藥如何處罰呢?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是什么呢?消費者想要投訴藥店打什么電話呢?

來源:法律網時間:2023-05-29 09:37:27
藥店是百姓們便捷買藥的場所,但是一些不良藥店不符合從業資質依然經營,而且還向消費者高價販賣藥物,推銷三無保健品等等非常可惡。那么我們消費者想要投訴藥店打什么電話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投訴藥店的一些法律知識,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得到幫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藥店最怕的是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原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在2020年年底之前就已經被整合到12315熱線了。如果撥打12315投訴藥店,投訴案件一直處于待受理狀態的,可以撥打12345市長投訴熱線進行投訴。

注意:除了原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被整合到12315熱線之外,質檢(12365)、物價(12358)、工商(12315)、知識產權(12330)等投訴舉報熱線也被整合到12315熱線了。

藥店違規賣藥如何處罰

個體藥店銷售違禁藥品會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我國根據販賣違禁藥品所帶來的危害程度的不同,所給予的量刑標準也是不同的。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藥品零售企業不得以買藥品贈藥品或者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得開架銷售。

藥品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藥品通用名稱、上市許可持有人(中藥飲片標明生產企業、產地)、批號、劑型、規格、銷售數量、銷售價格、銷售日期、銷售企業名稱等內容的憑證。

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負責藥品質量管理、處方審核和調配、合理用藥指導以及不良反應信息收集與報告等工作,并能保證其在營業時間正常履職。

標簽: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 藥店違規賣藥處

責任編輯: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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