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法院:傾情調解彩禮糾紛 助力移風易俗建設

來源:中華網河南時間:2024-07-17 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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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新野縣人民法院新甸鋪法庭耐心傾聽當事人訴求,適用彩禮新規,以法度釋法,以溫度明理,成功調解一起涉高額彩禮返還的婚姻家庭糾紛,給案件當事人上了一次生動的普法課。

李某(男)與錢某(女)經人介紹認識,李某通過媒人向錢某轉賬160000元作為結婚彩禮,10100元作為訂婚禮金,并給錢某購買價值20000元的三金。雙方于2023年2月登記結婚,婚后因缺少溝通,經常為生活瑣事吵架。2024年6月,李某以性格不合為由起訴離婚。

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詳細了解彩禮數額、共同生活時間等案件事實。在兩人均表示不能共同生活下去后,法庭調解人員采取背對背的調解方式,從移風易俗到法律法規,詳細向雙方講解關于彩禮返還的相關規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兩人達成了調解協議,錢某退還李某64000元彩禮,解除婚姻關系。

近年來,一些地方彩禮數額持續走高,形成攀比之風。過高的彩禮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不僅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和睦,還會給社會風氣帶來嚴重影響,激化社會矛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強調,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明確彩禮返還規則,即是否返還彩禮及返還的數額需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是否共同生育子女、雙方過錯責任、給付彩禮有無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彩禮數額以及結合本地風俗慣等因素綜合認定。結婚給付彩禮不僅是民間俗,更是表達了雙方家庭對于締結婚姻的美好祝愿。但高額的彩禮給付并不是幸福婚姻的保障,給付彩禮更應根據家庭經濟情況量力而行,切勿攀比鋪張,讓彩禮“降溫”,為愛情“減負”,讓婚姻回歸幸福本身。(供稿:武毅 范曉田)

標簽: 新野縣法院 傾情調解彩禮糾紛助力移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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