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羅布泊遺址文物,有結果了……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時間:2023-08-28 17:33:00

石榴云/新疆日報記者 楊舒涵 通訊員 田偉峰

在新疆羅布泊地區孔雀河下游河谷以南約60公里的荒漠之中,存有大量珍貴文物和文化遺址,多年來,這里吸引著眾多的探險家、游客,也引來了盜墓賊。

從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張某、馬某全、雷某、雷某剛、袁某非法進入羅布泊保護區多次,非法獲取多件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此外還多次非法進入自治區的重點文物保護區域,大肆非法倒賣羅布泊古樓蘭遺址出土的文物,可謂囂張至極。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不,他們的懲罰很快就來了……


(資料圖片)

記者8月26日從哈密鐵路運輸法院獲悉,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間,霍某買賣、儲存國家二級、三級文物29件,并將收購的兩件國家三級文物進行拍賣出售。經深入調查后得知,霍某從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陸續從依某、張某、馬某全、馬某慶、孫某、雷某、袁某、艾某、阿某處以不等價格收購由羅布泊古樓蘭遺址出土的打砸器、石器等器物上百余件。

經鑒定,出售的文物中涉及多件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其中,依某買賣國家二級、三級文物11件;張某買賣、儲存國家三級文物24件;雷某、馬某英買賣、儲存國家二級、三級文物6件;馬某買賣國家二級文物1件;馬某慶買賣、儲存國家二級、三級文物8件;孫某買賣國家三級文物2件;雷某志買賣、儲存國家三級文物10件;袁某買賣、儲存國家三級文物3件;阿某買賣國家三級文物1件。

除了上述66件文物,公安機關還從這些盜墓者經營場所查獲國家禁止經營的其他文物1180件。

哈密鐵路運輸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根據霍某等11人以謀求非法利益為目的,參與倒賣國家禁止買賣文物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做出最高有期徒刑六年、最低六個月并處罰金的判決。扣押在案1180件文物依法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霍某等人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

在為轄區學校師生進行法治宣傳時,努爾比亞·阿力甫都會著重講述文物保護的法律知識。圖片由本人提供

“文物和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哈密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努爾比亞·阿力甫表示,被非法盜取、出售的文物都具有重大社會、歷史、文化價值。依某等人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規,多次進入羅布泊保護區,非法獲取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并進行非法交易,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破壞保護區的地理、文化原貌。

努爾比亞表示,今后,哈密鐵路運輸法院將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優勢,依法監督、支持文物行政部門嚴格執法,多元聯動、依法履職、各盡其責,形成打擊違法、保護文物的有效合力,讓幾千年前的人類文明,在現代司法智慧的守護下煥發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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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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