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九十條是什么內容?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什么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來源:法務網時間:2023-05-18 10:43:36

上班時間可以搜集公司的考勤表、公司的工作時間的監控視頻、證人證言等作為證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標簽: 工作時間 勞動時間 勞動法 工時制度

責任編輯: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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