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形式有哪些嚴格的法律限制?口頭遺囑的定義是什么?口頭遺囑形式主要有哪些?

來源:法律網時間:2023-05-24 10:30:26

口頭遺囑的定義是什么?口頭遺囑形式有哪些嚴格的法律限制?

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并沒有任何物質載體加以記載的遺囑。口頭遺囑沒有特定的形式載體,證明力較低,且容易遭到篡改、偽造,因此不是一種理想的遺囑形式;但是,如果遺囑人面臨生命垂危等緊急狀態,沒有條件采用其他形式的遺囑,那么顯然也有必要在特定條件下承認口頭遺囑的效力。

據此,口頭遺囑形式的采用有嚴格的法律限制,具體而言:

1、遺囑人只有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這里的危急情況主要指生命垂危,不能以其他法定形式訂立遺囑的情況;

2、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口頭遺囑的效力受限,即在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如果能夠用書面形式或錄音錄像形式設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標簽: 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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